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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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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 | 崔亚东:人工智能与法治建设

时间:2021-10-14

2021911日下午,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科技革命与未来法治跨学科交叉平台、《人大法律评论》编辑部邀请,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二级大法官崔亚东于明德法学楼601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生进行了一场以人工智能与法治建设为主题的讲座。

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吉豫副教授主持。讲座伊始,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王轶教授致欢迎辞,并向崔亚东会长赠送讲座纪念牌。 崔亚东会长从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和智能社会治理”“上海刑事司法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立智能社会秩序,推动智能社会全球治理三方面做人工智能与法治建设讲座。

(王轶教授致欢迎辞)

(王轶教授向崔亚东会长赠送讲座纪念牌)

(张吉豫副教授主持会议)

关于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和智能社会治理,崔会长重点谈到法律人的责任。法律人的责任就是推动人工智能法治体系建设,营造人工智能法治生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应对人工智能等新科技在发展中带来的风险与挑战,规范、引领、促进、保障人工智能的安全。使人工智能可靠可控、健康发展,更好地造福人类,一方面维护公平,另一方面造福人民。同时,谈到中国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具有无可比拟的制度优势,注重整体规划、顶层设计、分层推进,从法治系统拓展到社会治理。崔会长指出:这就是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个优势,我们一定要有这个自信。

(崔亚东会长主讲)

关于上海刑事司法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崔会长介绍“206系统的定位是辅助办案,辅助两个字不能去掉。这是由于,其一,司法的规律性和特殊性,司法的公正性、公开性、亲历性,决定了人工智能只能是辅助办案。办案人员是案件办理的主体,人工智能是参与、辅助角色。其二,人工智能阶段的发展特征,决定了人工智能只能是辅助办案。现阶段人工智能是弱人工智能,即人工智能的初级阶段,案件的事实、证据的认定以及如何定罪量刑,必须通过法庭来决定,案件最终的判决决定权也在法官。其三,人工智能的特点是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将机器的智慧和法官的智慧、检察官的智慧、侦查员的智慧融合在一起,人机协同增强智能辅助司法是目前要走的道路。基于这三点,“206系统应定位为智能辅助办案。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崔会长介绍,从一定意义上讲,“206系统就是围绕证据这个灵魂来开发的。“206系统的证据标准规则指引为办案人员收集固定证据提供看得见、摸得着、可操作、标准化、数据化的指引。

关于建立智能社会秩序,推动智能社会全球治理, 崔会长强调凝聚战略共识,加强人工智能法治研究和治理。人工智能的发展应遵循和把握人工智能发展的规律和特征,坚持面向全球、面向未来、面向和平,坚持以人为本、向善安全、创新发展、共享成果、可靠可控、规范有序的原则和理念,积极构建人工智能未来法治体系,将人工智能发展纳入法治的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引领、规范、促进、保障人工智能健康持续发展,更好造福人类。

与谈环节,王轶教授首先对崔会长及其所带领的部门、团队取得的卓越的成绩表示敬意。其次,他表达,顶尖法学院的其中一个重要判断标准即充分展现自己在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领域中的想象力,能够为整个人类法律文明的发展贡献原创性的思想资源和分析框架。就像崔会长在报告中所讲的那样,今天我们面临着一个非常难得的历史机遇,人类正在深处从工业文明向信息文明和智能文明转变的阶段,我们要去做领跑者,要贡献思想资源和分析框架,使其成为人类在信息文明和智能文明阶段推进法学知识成长的一个生生不息的来源。王轶教授最后再次感谢崔会长的精彩报告。

其后,上海政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院长杨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院长张霄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侯猛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王莹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丁晓东副教授,国际关系学院助理教授夏庆锋,以及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专家、《人大法律评论》主编黄尹旭等也参与讨论。

最后,在进行了四个多小时的主讲与讨论后,此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