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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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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综述 | 第二届“数字经济与未来法治”高峰论坛内容回顾

时间:2019-12-11

2019年12月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和京东集团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和京东法律研究院承办的第二届“数字经济与未来法治”高峰论坛成功在京召开。国内外五十余位来自政府、法院、学界及产业界的专家学者与会并作发言,数百位嘉宾与现场观众聆听了会议内容。本次论坛的开幕式由王轶教授主持,邀请了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张穹副主任作特邀演讲;杜鹏教授、李娅云女士分别致辞;付文飙主任、张新红先生、韦犁副司长、埃里克·希尔根多夫(Eric Hilgendorf)教授等九位国内外专家学者围绕互联网平台治理、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及影响、互联网公益诉讼、个人信息保护、公平审查制度等议题进行了主旨演讲;来自中国、美国、德国、以色列、瑞士、丹麦等国家的四十余位专家学者参与了“互联网竞争与消费者保护”、“网络平台与治理现代化”、“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数字经济发展与未来法治展望”等圆桌讨论;由杨东教授主持,孔祥俊教授、汪习根教授、龙卫球教授、梅夏英教授、尹飞教授等五位国内知名法学院院长及倪德锋副院长、田绘副院长等两位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参加了院长论坛环节并作演讲;最后,本次论坛闭幕式由王莹副教授主持,邀请了苏旺先生和杜焕芳教授作闭幕致辞。此外,本次论坛还发布了由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与京东法律研究院合作出品的《互联网法治蓝皮书(2019)》,并提供了人大未来法治研究丛书中的人大未来法治研究院网络法读书会第1、2辑:《隐私与数据的法律研究》、《人工智能的法律研究》,以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与京东法律研究院联合编著的《欧盟数据保护法规汇编》,供与会者参阅。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未来法治研究院院长王轶教授主持下,本次高峰论坛的开幕式成功进行,开启了第二届“数字经济与未来法治”高峰论坛议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未来法治研究院院长王轶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杜鹏教授、京东集团首席合规官李娅云女士分别向大会致辞。

杜鹏副校长表示数字经济和未来法治是当今世界范围内的重大议题,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当今时代迫切需要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通过成立未来法治研究院等研究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愿与各界人士一同,为推动全球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规则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为网络空间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法治化作出积极的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杜鹏致辞

谈及数字经济时代下京东集团如何定位自身,李娅云女士表示站在“数字经济”与“未来法治”的时代前沿,京东集团的角色定位有三层内涵。首先,京东集团专注于聚焦法治的前沿,与中国人民大学携手,做政学企交流平台的搭建者;其次,京东集团立志于站在实践前沿,作为世界财富500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第一名,做推进互联网法治进程的参与者;最后,京东集团愿意紧跟时代前沿,更多参与技术创新领域的共治,做现代治理体系的贡献者。

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先生作题为“以竞争政策促进我国互联网经济的持续发展”的特邀发言。

他指出,2019年是互联网诞生50周年,也是中国全面接入互联网25周年,截至目前我国的互联网事业发展迅速,数字经济时代已经到来,同时带来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因此应当从五大原则入手,研究新时代的竞争政策,分别包括竞争中立、包容审慎、坚持国家竞争力、坚持先进生产力发展、坚持未来空间等原则。张穹主任指出,公平的市场环境是我国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基础,有序的竞争是我国互联网产业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创造力的源泉。反垄断执法要从国家竞争角度来审视这一问题;维护市场竞争机制,保护市场主体持续创新。张穹先生特别强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完善我国的创新体系、实现万众创新的重要基石,面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当代法律人需要踊跃创新竞争理论和制度研究,从而实现弯道超车和民族复兴。

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特邀发言

主旨演讲

主旨演讲部分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吉豫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丁晓东主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付文飙主任,国家信息中心首席信息师张新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韦犁副司长,北京互联网法院张雯院长(由刘书涵法官代表发言),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宋红伟检察长,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辛勇飞所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常务理事、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副局长李青,德国维尔兹堡大学法学院埃里克·希尔根多夫(Eric Hilgendorf)教授,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阿努潘·钱德尔(AnupamChander)教授等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就互联网平台治理、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及影响、互联网公益诉讼、个人信息保护、公平审查制度等议题进行了主旨演讲。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付文飙主任指出,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互联网平台在协调和配置资源等方面发挥着愈发重要的作用,由此也给平台管控和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治理互联网平台,首先需要尊重平台的发展规律、审慎立法规制进程;其次需要强化技术手段应用、提升监管能力;再者需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推动协同治理;最后应当妥善处理德与法的关系,坚守底线,互相尊重。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付文飙主旨演讲

国家信息中心首席信息师张新红先生围绕着“数字经济发展的趋势与影响”的议题进行了发言,他强调数字经济的未来发展趋势主要有八个方面,分别是数字化、网络化、数据化、智能化、平台化、生态化、个性化和共享化。针对新的发展态势,我们需要建立以法治体系、法制体系、组织保障体系、技术体系为核心的现代化的治理体系,面对数字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新的难点。

国家信息中心首席信息师张新红主旨演讲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韦犁副司长在发言中从两个方面论证数字经济已经到来。一方面全球排名靠前的大型公司都以数字经济为主,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已经深入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未来离不开法治,需要将数字与法治相结合,用国际视野研究未来法治问题,带着前瞻性的眼光去处理好政策与新型的超大型公司间的关系。最后韦犁副司长还对未来法治研究院及京东集团能够在互联网法治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表达了殷切期待。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副司长韦犁主旨演讲

北京互联网法院张雯院长(由刘书涵法官代表发言)就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的工作成果进行了演讲。目前,法院已经逐步探索出一链两用三规四管的天平链模式,实现了存证、取证、验证和智能合约两大场景应用。面对未来,法院需要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兼顾司法的刚性与柔性,处理好技术保护和产业创新的关系,强化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和创新思维,坚持实质法治与形势法治的统一,推动技术的制度创新和治理现代化。最后,刘法官还特别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及未来法治研究院在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和工作过程中的提供的智力支持表达了衷心的谢意。

北京互联网法院刘书涵法官主旨演讲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宋红伟检察长就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同数字与未来法治的关系、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互联网公益诉讼的有关工作情况、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如何面向未来共同促进网络空间的良好治理等方面进行了发言,他还指出希望同与会各方在个案研判、技术支持、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维护网络生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宋红伟主旨演讲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辛勇飞所长以“个人信息保护的个人探索和中国实践”为题进行了发言,讲解了全球范围内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情况和立法特征,并指出数据执法强度逐渐增大的全球发展态势。此外,辛勇飞所长还立足于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的实践,阐述了我国在相关法规完善和执法力度加强等方面的进步,并提到我国个人信息范围界定模糊、权利流通不足等缺陷,为未来个人信息保护在安全和发展中取得平衡提出了宝贵建议。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辛勇飞所长主旨演讲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常务理事、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副局长李青将演讲重点放在公平审查制度上。作为公平审查制度起草至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参与者之一,李青理事首先回顾了公平审查制度所取得的进展,讲述了该制度的核心内容,指出竞争执法机构在组织推动公平审查制度中发挥的作用,并实现了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全覆盖。此外,她还指出当下的核心问题是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尚未建立。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常务理事、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副局长李青主旨演讲

德国维尔兹堡大学法学院埃里克·希尔根多夫(Eric Hilgendorf)教授为听众们讲解了欧洲人工智能新的法律框架。作为高级专家小组的一员,埃里克·希尔根多夫(Eric Hilgendorf)教授指出研究目标主要包括两方面,分别是提供道德准则指导和提供政策投资等方面的建议。该研究广泛吸纳了来自学界、商界、社会公众等领域的各界人士的建议,希望能够在欧盟层面被广泛适用。教授同样指出该研究还存在诸多不足,包括没有涉及人工智能的伦理基础以及法制规制框架尚未确定等方面。

德国维尔兹堡大学法学院埃里克·希尔根多夫教授主旨演讲

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阿努潘·钱德尔(AnupamChander)教授以“互联网是一个西方概念吗?”为题目进行了演讲,他指出技术总是反映出特定的价值观的,根据互联网的历史发展我们可以得知互联网的发展和去中心化紧密联系在一起,与政府的集中管理相对抗,强调自由的价值。此外,他还指出通信技术体现了互联网的核心价值观,可以超越边界进行自由交流。

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阿努潘·钱德尔教授主旨演讲

“互联网竞争与消费者保护”主题圆桌会议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盛杰民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数字经济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孟雁北的主持下,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处长王记恒,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副处长张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龚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郑胜利,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巡视员张汉东就数字经济与消费者的关系、我国反垄断执法工作的有关进展、中国特色数字经济法律体系、互联网领域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数字经济市场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行了相关讨论。

院长论坛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教授和张龑教授的主持下,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凯原法学院院长孔祥俊,华中科技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汪习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龙卫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梅夏英,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尹飞,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倪德锋,广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田绘就与数字经济相适应的权利保护、数字法治的法理价值、未来法治教育、互联网法律的理论结构、平台的侵权责任、互联网法院与未来法治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凯原法学院院长孔祥俊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汪习根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龙卫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梅夏英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尹飞

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倪德锋

广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田绘

“网络平台与治理现代化”主题圆桌讨论

在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总编室副主任刘鹏的主持下,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富平,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啸,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平台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熊丙万,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向文,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万方,通力律所合伙人、微律互联网诉讼平台创始人胡磊围绕着数据赋权、数据流通、网络平台治理、网约车的监管政策、丹麦法院信息数字化进程、平台类型化治理、律师在平台化法律服务中的定位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主题圆桌讨论

在西南政法大学学术期刊评价中心主任林士平的主持下,耶鲁蔡中曾中国中心高级研究员、布鲁金斯高级访问学者贺诗礼,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教授、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迈克尔·伯恩哈克(Michael Birnhack),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许可,APP治理共工作组副组长洪延青,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崔聪聪,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就个人信息收集的程序建构、全球化视野下的个人数据保护、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个人数据查询权等内容进行了广泛交流。

“数字经济发展与未来法治展望”主题圆桌讨论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社会责任和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郭锐的主持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外法学》主编王锡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姚佳,美国南卡罗来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布莱恩·沃克·史密斯(Bryant Walker Smith),日内瓦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艾琳·达贝尔莱(Aline Darbellay),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彭云就技术背景下的法律规则表达、知情同意原则、值得信赖公司原理、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时代的信任基石建设等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闭幕式

热烈的圆桌讨论环节结束后,论坛也进入了尾声。论坛闭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王莹主持,京东集团副总裁法务与知识产权部负责人苏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副院长杜焕芳教授作了闭幕致辞。

苏旺副总裁首先表达了对与会的各位嘉宾、承办方及众多工作人员的由衷感谢,庆祝第二届“数字经济与未来法治”高峰论坛举办得更加圆满,并表达了对今后举办的高峰论坛的期待。

杜焕芳副院长指出“数字经济与未来法治”高峰论坛致力于打造一个面向数字经济的学术共同体,秉承着国际化的眼光,结合了基础理论、前沿领域、产业应用等多方面内容,体现了产学研结合的未来发展态势。最后,杜焕芳副院长还强调要加强中国人民大学与京东集团以及各类政府机关、行业机构的交流互通、合作共赢,期待将来的“数字经济与未来法治”高峰论坛能够更加成功、更加圆满,为第二届“数字经济与未来法治”高峰论坛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副院长杜焕芳教授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