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书|张新宝、丁晓东:《个人信息保护法教程》
时间:2024-03-30总序:王轶
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5月17日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抓好教材体系建设,形成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立足国际学术前沿、门类齐全的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体系。”法学教材是法学知识体系的载体,是青年学子步入法学殿堂的阶梯,是培育法治共同体的重要素材。撰写承载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系列教材,是实现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使命的必由之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前身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新型正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自成立伊始,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便承担着创建新中国法学学科的重任,并通过设立专门编译组、教材编写委员会,多措并举推进新中国的法学教材建设。到了1960年代初,在前辈法学家的不懈努力下,新中国法学教材从无到有,一个能够基本满足教学需要的法学教材体系初步形成。
在1980年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全面参与司法部、教育部组织的统编试用教材的编写工作,参编教材21种,主编、参编31人次。这些统编教材受到政法院校/系师生的一致认可,对于提高法学教育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1998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依托学科优势启动编写的“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是当时全国法学院校编写出版的教材中品种最多、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一套法学教材,以“原理—案例—资料—习题”四位一体为鲜明特色,其中涉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的教材全部获评“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进入新时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工作,有36位教师入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课题组首席专家和主要成员,这在全国法学院校中位居首位。经过人大法律人70余年的接续努力,形成了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为龙头,以“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为主干,涵盖“中国法”项目教材、高职高专教材、律师实训教材、中小学普法教材的完整教材体系,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与时俱进的新型法治人才培养教材体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教材建设始终坚持走在时代前列,发挥引领作用。2021年在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4月25日到中国人民大学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的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通过抓好核心教材、编好主干教材、开发新形态教材等,构建中国特色法学教材体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决定启动“新时代中国法学系列教材”编写工作。这套教材积极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法学教育的挑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旨在推进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创新,充分反映全面依法治国发展成就。为适应新时代的教学需求,本系列教材采用新技术手段,配以网络教学指导、教学辅助,重点推进课程配套数字资源建设。相信本系列教材的出版,定能为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新型法治人才发挥积极作用。
是为序。
个人信息保护法教程
1. 立足于我国立法与实践
本教程立足于我国的立法和执法、司法实践,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原理与制度规定进行讲解,并适当参考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与法治实践经验以阐述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法理。本教程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概念体系作了准确的揭示,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原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
2. 作者团队多元,均精通个保法理论与实务
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数字法学教研中心的教师外,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东南大学法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等院校的部分教师也参加了本教程的编写。这些作者曾深度参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国家标准的制定,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领域有十分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为本教程的编写提供了可靠的学术基础。
3. 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本教程在内容选取和体例设置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为了便于进一步的学习与研究,各章设置了思考题并列出文献阅读资料。本教程可以作为各法学院校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课程的基本教程。
样章试读
个人信息保护法基本问题
个人信息保护法教程
张新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数字法学教研中心研究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 “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兼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数字法学,作为专家全程参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工作,在这两个法学领域发表了大量学术论文,出版了多种著作和教材。
丁晓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国家 “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兼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曾获中山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学士,北京大学、耶鲁大学法学博士等学位。在 《中国社会科学》等中、外文核心刊物发表论文80余篇,作为专家全程参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工作。
内容简介
本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对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原则、制度和规范进行了学理阐释,涉及个人信息保护法基本问题、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个人信息跨境提供规则、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中的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个人信息保护监管机制、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责任等内容,并适当介绍了有关司法实践情况和比较法经验,以满足读者的学习和研究需要。
目录
第一章 个人信息保护法基本问题
第一节 个人信息与个人信息处理 1
第二节 个人信息保护法治 9
第三节 个人信息处理的原则 17
第二章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第一节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概述 28
第二节 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49
第三节 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特别规则 58
第三章 个人信息跨境提供规则
第一节 个人信息跨境提供概述 69
第二节 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安全评估制度 77
第三节 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标准合同制度 83
第四节 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认证制度 89
第四章 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中的权利
第一节 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中的权利概述 94
第二节 个人的知情权和决定权 98
第三节 个人信息权益中的请求权 102
第五章 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
第一节 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概述 117
第二节 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一般义务 119
第三节 大型平台的特别义务 134
第六章 个人信息保护监管机制
第一节 个人信息保护监管机制概述 142
第二节 监管部门的个人信息保护职责 149
第三节 国家网信部门的统筹协调职责 157
第四节 监管部门的履责措施 166
第七章 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责任
第一节 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责任概述 174
第二节 行政法律责任 180
第三节 民事法律责任 190
第四节 刑事法律责任 199
参考文献 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