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莹 | 全国人大法工委自动驾驶法律规制报告
时间:2021-12-01全国人大法工委自动驾驶法律规制报告
2021年11月22日,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王莹副教授受邀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做了题为《探索自动驾驶法律规制中国方案:法律与技术融合的视角》的报告。法工委研究室、宪法室、刑法室、行政法室、民法室、立法规划室的有关领导和同事参加了报告会。
我国近年自动驾驶技术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取得长足进展,但自动驾驶法律规制仍停留在道路测试阶段与示范应用阶段,商业应用法律准入及规制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亟需比较法经验借鉴与本土理论指导。2021年3月23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是我国第一部规制自动驾驶商业应用的地方性立法创新尝试。2021年3月24日,公安部公布《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对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进行道路测试和通行、违法和事故责任分担做了规定,该修订建议稿的公布也意味着在国家法律层面自动驾驶立法正式提上议事日程。
王莹副教授就我国目前自动驾驶产业最新发展状况,美国、德国等国家自动驾驶法律规制最新动向,以及我国从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到商业化应用的法律规制路线做了详细而深入的汇报。讲座分为自动驾驶技术框架与法律风险、自动驾驶法律规制图谱与路线图、自动驾驶法律商业化法律准入(包括产品准入法、交通行为法、事故责任法)、自动驾驶法律规制的挑战与法律应对(包括L3-L4级别的人机协作与责任界限问题,L5级别的代码/算法即法律与代码/算法法律规制问题)四部分,与会人员就上述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