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维尔兹堡大学“数字化与法律”暑期学校纪行
时间:2018-08-162018年7月29日至8月3日,在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王莹老师的带领下,人大刑法专业5名同学赴德国维尔兹堡大学法学院参加“数字化与法律”暑期学校,受到了维尔兹堡大学法学院教授希尔根多夫的热情招待。来自中国、阿根廷、以色列等多国学员就法律与创新、人工智能、自动驾驶诸多前沿话题与老师展开交流,并在这个古老而富有生机的小城中,留下了珍贵的回忆。
项目介绍
维尔兹堡大学始建于1402年,是德国最古老的大学之一。维尔兹堡大学在医学、神学、法学、生物学等领域均享有盛名,亦是诸多诺贝尔奖得主的栖身之所,著名物理学家伦琴即在此发现了X射线。大学的学院与研究机构散落于市区各地,其中,法学院设在市中心经过整修的老校原址中。本届暑期学校即在此举行。本期暑校的主题为“数字化与法律”,旨在通过一周的学习,使学员了解科技法律规制前沿,同时为各国学生搭建一个促进友谊、深入交流的平台。
希尔根多夫教授、王莹副教授与中方学员合影
课程内容简介
希尔根多夫教授就法律与创新、互联网法律、自动驾驶、人工智能等主题相继进行授课。在法律与创新板块,希教授指出,法律于创新而言是一把双刃剑。法律的基本任务在于保护社会的基础价值观,如宪法以维护人权,人格尊严为己任。具体到技术法层面,其基本任务在于使新技术的发展适于现有法律规制框架,为科学家和工程师提供法律建议,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决策支持。在实践层面,他还指出了技术发展为法律合规业务带来的新机遇与挑战,并就法律与道德在规制技术问题时的优劣进行了比较。
在自动化产业与法律板块,希教授列举了若干问题与大家进行了探讨,如网络攻击案件中的责任分配、数据保护、数据所有权等。在网络攻击案环节,教授首先带大家重温了德国的阶层犯罪论结构,嗣后引导同学们分主体讨论影响其责任的因素。譬如对于工程师而言,其有义务保证网络系统的安全性。但是,系统安全性究竟要多高才能称之为“安全”呢?这种安全性的标准是工程师注意义务的界限。数据保护环节主要牵涉到隐私保护问题,希教授首先简略比较了美国和欧盟的隐私保护模式,然后为大家介绍了德国确立隐私权的“审查案”这一经典案例及欧盟关于隐私保护的原则与法律规定。同学们亦就非个人数据的权属问题进行了争论。
在互联网法律领域,希教授特别关注了互联网刑法领域。他结合德国刑法规定,向同学们介绍了分析互联网犯罪时涉及的领域,如互联网犯罪的管辖,罪名形式。他还提到文化冲突对互联网犯罪的影响,如不同文化环境对某一行为的容忍度的高低不同导致该行为在一地域成立犯罪,但在另一地域不成立犯罪。这种因文化影响导致罪与非罪的问题仍需进一步探讨。
在自动驾驶规制部分,希教授在介绍完国际立法进展后,与同学们分享了德国新交通法中关于自动驾驶的规定,如对自动驾驶汽车的要求。于2017年7月颁行的新交通法规定,具有高度或完全自动驾驶功能的车辆应达到以下要求:具有保障驾驶任务执行的必要技术设备;驾驶员可随时接管驾驶系统;驾驶系统须能识别须驾驶员手动驾驶的情况并以视觉、听觉等可感知的方式提醒之;对于驾驶员违反系统预设使用车辆时,系统应及时给予提醒。此外,他还以Telsa Case和Aschaffenburg Case为例,分析了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发生后的民事与行政责任分配问题。希教授还介绍自动驾驶汽车在极端情况下算法设计所面临的两难困境,这种“电车难题”引起学员的热议。在仅考虑数量因素的前提下,同学们多秉持功利主义的立场。
在人工智能板块,机器人的角色定位问题是探讨的重点。希教授指出,目前的人工智能主要是弱人工智能,我们将机器人视为一种工具,其处于客体(object)地位。但我们可以设想,随着智能化程度的提高,当机器人不仅能够辅助人类工作,还可以自主交流,甚至获得思考能力时,机器人是否能够获得主体(subject)的地位,成为E-person呢?如果这种主体地位的获得成为可能,那么关于机器人的法律就要改写,比如对于机器人侵权案件中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如何确定。当然,从客体到主体,其影响不止限于法律领域,法律的重构只是人类既有社会结构受到人工智能冲击的一个缩影。
希尔根多夫教授正在授课
此外,维尔兹堡大学的Karin Linhart博士与出庭律师Roger Fabry分别向同学们介绍了德国法律体系和英美法律体系。Karin Linhart借助种类众多的辅助材料,对德国法律体系的历史与现实,实体与程序,作出了简约但不简单的展示,其多样生动的授课风格也获得了同学们的一致好评。她将重点放在对德国基本法第1、2、3、20、79条的介绍上。透过对这些条文的解读,我们大致了解了自由平等等基本原则在德国基本法中地位、德国国家性质、联邦与州的关系。Roger Fabry的授课风格更偏实际凌厉,他以两个英美法上著名侵权法案例为中心,教同学们辨别案例组成成分,从卷帙浩繁的案卷材料中析出精要。
中方展示
8月2日下午,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王莹老师就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规定与司法实践作出报告。王莹老师首先简要介绍了中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框架。随后,她详细比较了我国不同法律中对于个人信息概念的界定,并以此为大家分析条文背后所折射出的个人信息保护观念的演变。她介绍了我国针对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移转的各环节的规制措施,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所致的民刑责任。她通过对上述内容的分析指出,刑法对个人信息的定义要明显宽于民法。刑法先行是现行个人信息保护模式的鲜明特征。在分析我国相应司法实践时,她指出,个人信息案件数量的激增是刑法先行特征的反映。刑法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处于主导地位是否合适,这在中国学者中引起了激烈争论。学界的一个普遍的关注在于,个人信息的法律概念在中国仍是一个模糊定义。明确定义的形成需要对个人信息的本质进行基础性的理论反思。个人信息是整合了隐私权、私权中的财产权以及公权力规制等各个方面而生的一个集合性概念。[s1]在与秘鲁学员的互动环节中指出,王莹老师表示,尽管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治领域取得进步,但试图仅依靠法律达到完全保护的目的明显不现实,技术可以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发挥更大甚至主要的作用。
王莹副教授进行课堂报告
8月1日下午,各国学员进行课堂展示。阿根廷学员就本国法律体系与自动驾驶的理论问题作了报告。印度学员则介绍了印度的法律体系。中方学员就我国法院体系架构、智慧法院建设、二维码掉包案等主题作了报告,并对阿根廷学员的自动驾驶主题作出回应,介绍了我国规制理论与实践。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广度。其中,智慧法院建设激起了各国学员的热议。作为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运用,“一个人的法庭”节约人力,提高司法效率的特点得到在座师生的好评,也让大家看到了AI应用实际落地的更多可能。
中方学员进行自动驾驶主题展示
活动剪影
游览维堡
7月29日下午,希尔根多夫教授带领学员们感受维尔兹堡的厚重历史,领略旖旎风光。作为浪漫之路的起点,维尔兹堡是一座旅游名城。美因河贯穿全城,既为小城带来了水运之利,又哺育了山坡上的葡萄园,成就了富有地域特色的弗兰肯葡萄酒。马林贝格要塞城堡雄踞于河东山坡,与位于河西的维尔茨堡主教宫遥相呼应。林立的教堂支起城市的天穹,这座天主教重镇以星罗棋布的高耸尖顶昭示上帝的威严,主的恩泽也自塔尖被接引入俗世。在夏日微醺的午后,希尔根多夫教授旁征博引,将维堡历史娓娓道来。学员们聚于老桥,感受着袅袅微风,思绪亦随着教堂钟声此起彼伏,陷入对美景的陶醉和对历史的追忆中。
参观纽伦堡审判法庭
8月4日,全体学员在助教带领下,参观了纽伦堡审判法庭。呈现战史的博物馆,其主题力求使后人哀之而鉴之,纽伦堡审判法庭在此做的尤为出色。正义的伸张有多种形式,但以法庭审判形式,给战犯申辩的机会绝非是最具效率的一种。纽伦堡审判守住了程序正义,它全面审查了犯罪证据,允许罪犯动用一切可用的法律武器进行辩护。在这里,人类理性的力量暂时对高涨的复仇情绪取得上风。它绝非战胜者对战败者的粗暴瓜分,恰恰相反,这正是纽伦堡审判所要反对的。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否定,不仅是对战犯罄竹难书的罪行的否定,更深层次上,是对赤裸的弱肉强食的国际秩序的否定。正因如此,笔者认为展馆的精妙之处在于末尾对于国际刑事法庭(ICC)的展示,ICC的发展历程,正是后人之的表现。
暑校学员参观纽伦堡审判法庭
本次暑期学校,希尔根多夫教授立足于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以具有前瞻性,整体性的视角,向同学们介绍了德国技术立法与实践,本人的学术研究与思考,在拓宽同学们视野的同时,也增强了同学们紧跟潮流的认识。刑法是社会的百科全书,是对生活的记录与缩影。同学们认识到,高科技领域刑法规制的研究,不仅要重视理论,更要追踪相关领域科技发展,具有基本的知识储备,在实践的基础上才能做好刑法学研究。此外,在提升自身专业素养的同时,学员们通过跨国界的学术交流,亦增进了彼此间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