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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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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时代来了,我们该怎么准备

时间:2022-09-11

随着自动驾驶技术逐渐取得突破进而寻求道路测试和商业化落地时,我们发现最大的障碍并非技术本身而是现行法律规定。各国政府也积极提供产业战略及立法政策层面的支持,力图把握自动驾驶技术带来的交通革命与产业升级契机。

综观我国及世界各国自动驾驶法律规制经验,大多遵循从道路测试到示范应用、再到商业应用的路线。我国近年自动驾驶技术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取得长足进展,但自动驾驶法律规制仍停留在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阶段,商业应用法律准入及规制处于起步阶段,研究机构、高校都在积极研究与探索。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莹一直致力于自动驾驶立法的研究,通过调研百度等自动驾驶领先的科技企业,了解自动驾驶技术发展现状以推进自动驾驶的落地,为我国的自动驾驶行业立法研究发展提供方向,最终,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与百度法律研究中心共同形成了《关于推进自动驾驶立法工作》的研究报告。

王莹指出:“我国自动驾驶法律准入实行机动车生产企业及机动车产品双重准入管理,只有车企和机动车产品都获得准入许可后,车企才能进行机动车产品的生产。在产品准入法方面,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机动车概念仍然停滞于机械驾驶技术时代,在智能驾驶技术条件下已显得不合时宜。”总体来看,对产品准入的各项要求都是以现有技术为基础设立的,但仍属于框架性文件,缺乏实际可操作性,无法为生产者提供具体的准入认证标准。”

在自动驾驶汽车无法进入国家产品目录的问题上,目前深圳创新性地运用特权立法权,尝试建立地方性准入机制和地方性目录。但是,地方性标准的制定周期需半年之久,产品测试期还需数月,测试合格才能进入到地方目录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由交警部门推出相应的上牌照规则,最后智能网联汽车拥有正式的牌照,可上路通行,整个周期长达1年之久。

在谈及安全员方面,王莹指出:“我国自动驾驶技术经历了封闭场地、公共道路、示范应用的阶段性发展,但限于技术能力及监管要求,早期仍以主驾配备人类驾驶员的测试为主。自动驾驶技术发展趋势是驾驶系统逐步取代人类驾驶员,以发挥人力替代的成本优势,从而推动自动驾驶汽车的大规模落地应用。国家应支持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明确支持无安全员的无人车上路,打造全无人自动驾驶汽车载人运营政策先行区,加快《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从国家层面为加快自动驾驶汽车规模化商用、无人化奠定法律基础。”

鉴于自动驾驶技术处于发展当中,为寻求风险规避与鼓励创新的平衡,自动驾驶汽车立法应当坚持创新性、前瞻性、开放性的理念。百度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陈晨提出:“在产业政策支持及资本驱动下,近年我国自动驾驶行业取得长足发展,目前自动驾驶企业着力于场景化应用及商业化落地攻坚。自动驾驶发展在巨量资本投入的同时,亟需配套政策与法规支持,继而逐步培育市场接受度,形成企业研发投入与国家民族汽车产业战略的多赢格局。自动驾驶产业目前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与合规瓶颈,百度会积极的配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希望国家能够把握自动驾驶技术发展脉搏,找准立法时机,根据自动驾驶技术发展阶段适时、分阶段推进自动驾驶立法。”